部分中20G高压锅炉管小钢厂实行“随行就市”,部分钢厂将钢材现货运输到某区域仓库,供需双方“看货议价”,达成一致,签订合同“银货两讫”。
二、部分大中型钢厂出厂价已经沦为“名义出厂价”双方“一单一议”,钢厂以现货方式签定合同“一手交钱,一手交货”。
三、供需双方签订远期合约(俗称期货)不再以钢厂出厂价为依据,而是根据市场实际和后市预期,双方议定价格,体现平等互利,风险共担。
四、部分钢厂以“竞标拍卖”形式,体现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。
上述的各种做法与“买断式”代理制有哪些区别和进步呢?
1、20G高压锅炉管钢材定价的“话语权”不再由钢厂“说了算”,逐步向市场供求关系“说了算”过渡。
2、“买断式”代理制基本上每年要签订一个购销协议,这个协议是钢厂从维护钢厂利益出发,对下游或中间商处于“被动”地位,举一个例子:年度协议内有一条:全年的协议量必须完成,若需方完不成,追补,优惠取消“严重”的取消代理商资格。
3、在市场行情倒挂情况下,需方必须订货,不订就是违约,这是不公平的,而钢厂“居高临下”,将市场风险转移到需方,而20G高压锅炉管钢厂都是“旱涝”保收,这是“买断式”代理制“紧箍咒”在作祟。
今年尤其是二季度以来,终端用户或中间商向钢厂订期货的数量越来越少,因为行情倒挂,“一订就亏,越订越亏”,这反映了“买断式”代理制路越走越窄,已经走到了“尽头”,部分钢厂从现实出发,与需方平等互利,风险共担,走出了重要的一步,这是值得肯定的。www.gywfgg.com